本報廣州4月2日電 記者章寧旦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今天通報稱,今年一季度,廣州有266人因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較去年同期相比有較大上升。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中,100萬元以上特大案件同比上升93.75%;瀆職侵權犯罪中,重特大案件同比上升275%。
  據廣州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檢察機關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198件218人,同比人數上升31.33%,縣處級以上幹部25人(廳局級4件4人),同比上升25%;100萬元以上特大案件31件,同比上升93.75%。立案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瀆職侵權犯罪案件42件48人,人數同比上升140%。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8人,同比上升300%,重特大案件15件17人,件數同比上升275%。
  “加大行賄犯罪的打擊力度能夠從源頭上減少職務犯罪,今年第一季度反貪部門立案查辦的行賄和單位行賄犯罪案件首次超過受賄案件總數,查辦行賄犯罪人員89人,同比上升一倍多。”該負責人說。
  該院分析發現,職務犯罪案件呈現案件較去年同期相比有較大上升、經濟往來中權錢交易現象仍然突出、大要案比例大、瀆職與受賄犯罪行為相交織現象突出、損害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涉及面廣等特點。
  在廣州市檢察機關查辦的廣東航興貿易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陳東,中央儲備糧揭陽直屬庫原主任黃少輝(正處級),廣州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徐寰宇(正局級),廣州燃料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程樵佳(副局級),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監管分局原調研員孫開天(正處級),廣州市衛生局原副局長邱春雷(副局級)等一批職務犯罪案件中,上述人員均因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被立案查處。
(原標題:廣州一季度查貪官2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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