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陳斯)“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辦房屋產權證後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昨日,市住建委官網發佈了相關征求意見稿。
  據介紹,“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是指經市政府批准建設和分配,用於安置建設項目征收集體土地涉及的搬遷農(居)民,並納入全市保障房年度建設計劃的定向安置住房。“三定”是指定性、定向、定量;“三限”是指限戶型、限價格、限交易。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07年“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推出以來,全市開工建設約3000萬平方米。根據京國土市〔2007〕774號文件,“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產權性質界定為普通商品房,其上市交易比照“兩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機制”的有關規定辦理。
  按照每套房100平方米計算,3000萬平方米大約有30萬套房,或涉及30萬安置家庭。據記者瞭解,與兩限房同樣具有商品房性質的“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家庭,此前一直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此外,如果按照兩限房的退出機制的話,也需要繳納房屋差價的30%作為土地收益。
  該負責人表示,為更好的保障安置家庭合法權益,針對“三定三限”定向房的產權登記和上市交易等問題,市相關部門研究確定了此類房屋性質為定向安置住房,同時參照限價商品住房上市年限5年的規定,並報請了市政府同意。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此前執行的辦法,“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產權性質為普通商品房,其上市交易比照兩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機制的有關規定辦理。
  而征求意見稿將此類房屋定性為定向安置住房,房產證上會註明“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字樣。
  不過,與限價房5年後上市交易須補交土地收益不同的是,“三定三限”安置房5年後可按市場價格上市交易,不補交土地收益。定向安置房用於被拆遷家庭安置後仍有剩餘的,可轉為其他保障房公開配租配售。
  銷售與登記有啥申請條件?
  在銷售、登記的申請條件和流程方面,建設單位須上傳項目測繪成果,從而確保了建設項目數據的真實、準確性;此後區縣住建部門和區縣政府要對購房家庭信息進行認真核實,確保定向安置住房真正惠及到房屋征收和拆遷的農(居)民。
  經過上述程序,建設單位提交相應材料後,即完成了網上信息備案,此後即可進入房屋登記工作環節。 該政策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後,建設單位即可根據規定申請辦理房屋交易和登記手續,購房家庭也可依法辦理和領取房產證。  (原標題:定向安置房 5年內不能上市 5年後可按市場價格出售 不補交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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